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郑艺佳)北京朝阳法院公布的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新进展显示,目前涉事男子李某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提起公诉,北京朝阳法院已于10月17日正式受理此案。
据公告,今年4月5日,微博昵称为“弯弯_2016”的网友连发多条微博,称在位于望京798的和颐酒店遭陌生男子拖拽,随后上传监控视频。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起诉书显示,李某某现年25岁,无业,初中文化。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和颐酒店内,李某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内向金先生、刘先生进行卖淫。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介绍他人卖淫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59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以介绍卖淫罪追究李某某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同时,因和颐酒店事件案发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于今年8月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介绍卖淫罪和敲诈勒索罪,目前该案件亦在朝阳法院审理中。
(责任编辑 :叶玮)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