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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酒店月饼因过度包装被罚 不服处罚起诉工商

2014年11月28日 10:51   来源:人民网   

  一盒价值80元的月饼,包装成本占了34元。因为过度包装,无锡一酒店去年被工商部门处以没收8.6万余元税后利润。酒店认为处罚不当,就将工商部门起诉到法院。昨天下午,在无锡北塘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最后以原告方缺席而收场。

  去年9月,无锡工商局北塘分局工作人员对市场检查时,发现一酒店销售的名为“雅尚风月 荷花”和“御尊礼 荷花”两种月饼礼盒存在过度包装的情况。据无锡市计量检测中心鉴定,标价258元/盒的“雅尚风月 荷花”月饼礼盒,月饼的购入价为46元/盒,礼盒的购入价为34元/盒;标价128元/盒的“御尊礼 荷花”月饼礼盒,月饼的购入价为23.5元/盒,礼盒的购入价为19.5元/盒。也就是说,这两种月饼的包装费用占月饼礼盒总价值的比例,远高于国家相关规定中要求的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属于过度包装。

  据调查,该酒店购买上述两款月饼礼盒共3000余盒,对外销售了900余盒,销售总额14.1万余元,税后利润8.6万余元。对此,无锡工商局北塘分局对该酒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6万余元上缴国库的处罚。

  对于无锡工商局北塘分局的处罚,该酒店并不接受。酒店方认为,计算月饼礼盒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应该以月饼礼盒中包装盒的价格除以酒店对月饼的销售价计算,这样算来,酒店两款月饼的包装成本仅占月饼销售价格的13.2%和15.2%左右,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酒店方也以此为由,将无锡工商局北塘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工商的处罚决定。

  目前在无锡市场上查处月饼过度包装处罚的个案屈指可数,因不服处罚而起诉工商部门的这一个案更是首例。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本应在昨天13:30开庭审理的这起案子,直到13:45,作为原告的酒店方还是迟迟未出现。法官致电联系酒店方的委托代理人,对方也是酒店的工作人员,被告知有事到不了法庭了。

  对此,法官当庭表示,由于原告经合法传唤却没能按时到庭,法庭将在庭后审查原告是否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再按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根据规定,如果原告方没有正当理由解释缺席开庭的,将按撤诉处理,今后不能就此案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责任编辑 :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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