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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文物"被闪" 该怎样"解题"(图)

2013年08月16日 10:11   来源: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   

景区文物"被闪" 该怎样"解题"

景区文物"被闪" 该怎样"解题"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记者李鹏冲摄

  今年5月,北京故宫栩坤宫玻璃被游客砸碎,一片哗然。有网友爆料是游客拍摄文物受阻引起。尽管真正起因尚待查明,但与拍摄文物相关的话题却愈发热烈。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记者冯新生

  面对争议,是与非难以断定

  5月18日清早,喜爱收藏古代字画的裴先生与喜爱摄影的妻子叶女士从山西临汾赶到北京,约记者到故宫武英殿,一同欣赏“故宫藏历代书画展”。记者从故宫管理部门了解到,此次展出的藏品汇集晋、唐、宋、元、明、清的众多经典书画作品,北宋王希孟《千里江山图卷》、东晋王献之行书《中秋帖卷》等“国宝级”书画精品,是难得一见的古代珍藏字画。这也是《千里江山图卷》首次全卷完整地呈现给公众。

  然而,当叶女士在武英殿门前拿出相机时,却被裴先生制止,理由很简单:“相机在室内拍摄时开启的闪光灯,会影响书画‘寿命’。”叶女士有些不解:“从山西赶到北京,我们难道只是为了‘过过眼瘾’?总要留些摄影资料吧。”当二人争得面红耳赤时,故宫工作人员走来,向他们表示,为了让展出的古画减少损伤,展厅刻意设置光线昏暗的场景,严禁拍照。

  “早知道不许拍照,我何必请年假、花车费跟你到北京!”叶女士对着丈夫,面呈沮丧表情。

  记者在武英殿前发现,拿着相机乘兴而来、却因展室文物严禁拍摄“败兴而归”的游人不在少数。由此引发的议论也纷纷不断。深圳市老年摄影学会的田先生对字画“严禁拍摄”感到“内心纠结”:“中国很多古代珍藏字画,在印制画册时都是经过多次拍摄的,也没听说哪幅字画受损。我们不远千里赶来,就为拍摄一些古代藏品留存,谁知道白跑一趟!”北京摄影家协会的顾女士虽然也是“装备齐全”地赶到武英殿,但对于“严禁拍摄”持理解态度:“当时,听到故宫展出古代书画珍品时,一时激动就扛着‘长枪短炮’来了,就是忘了古代字画不允许拍摄这个早已颁布的规定。为了避免‘强闪’给古字画带来负面影响,管理者按游戏规则出牌,我们应该理解。”

  既喜爱摄影也喜爱旅游的李先生表示:“有些景区的文物包括古代字画,虽然立有‘禁止拍照’的牌子,很多人一拍再拍,工作人员也不加制止。很可能找不到拍照文物带来负面效应的证据。文物在拍摄后究竟能怎样,其实,到如今也没有一个有权威性的说法。”

  文物被“闪”,准与禁错综复杂

  在此之前,记者拿着“2013年北京博物馆通票”,带着景区文物拍摄方面的问题,来到一些展馆,包括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等重量级博物馆、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紫檀博物馆连同颐和园、恭王府、北海公园等。通过观察了解,发现景区内的文物,相当一大部分,每日都会遇到游客相机屡屡“强闪”,而景区工作人员在落实“文物禁止拍摄”方面的规定时,总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甚至显露出无奈表情。

  在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进士题名碑前,记者看到不少游人高举相机,从多个角度反复拍照。一位年过花甲的摄影爱好者一面在题有林则徐姓名的碑前连按快门,一面操着粤语告诉记者,他家乡就在林大人当年“虎门销烟”之地——广东东莞市西南郊。一家人很崇拜这位不惧强敌、一心为国的朝廷栋梁。此次来京游览,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拍一张题有林大人之名的进士碑,拿回去镶在镜框中欣赏。这时,一位巡查的工作人员走来,记者向他询问古代碑刻是否可以拍照,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拍照,但不要以肢体抚触。”

  在北海公园阅古楼,记者看到几位游客正在拍摄《三希堂法帖石刻》的珍贵拓片。书法爱好者晁先生向记者介绍说,此次从青岛来北京游览,主要是想拍一张书法界人士崇拜已久的《三希堂法帖石刻》和快雪堂的《快雪时晴帖》,“可惜石刻已被保护起来,快雪堂在整体修缮,因此,难见《快雪时晴帖》,只能欣赏这份珍贵的‘三希堂拓片’了。”据北海公园管理处负责新闻报道的田女士介绍,鉴于文物保护的原因,北海公园一些市内文物是禁止拍摄的,因为有些珍贵文物只能“隔窗欣赏”,由于拍照角度和光线都不太理想,所以,很少有游人对此“强闪”。《三希堂法帖石刻》拓片、九龙碑等文化景观,管理方虽然不希望游客举着相机对此“强闪”,但考虑到很多游客走近这些景观的目的性和企望,还是允许拍摄的。记者在颐和园看到,有个别游客无视古殿堂内“禁止拍照”提示牌,依然把相机伸到室内,对古代珍贵家具、陈设、楹联等“强闪”连连。一位工作人员面呈无奈表情向记者说:“虽然有禁止拍摄文物的相关规定,但我们没有执法权,不太适合进行严肃处理,也只能劝说,不希望把事情闹大。”

  针对违规,堵与疏值得研究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针对珍贵文物“被拍照”问题,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有明确提示,在“公约”第4条保护文物古迹中提到:“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再往前追寻,早在1991年,国家文物局就颁布了《关于加强文物影视、照片拍摄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文物拍摄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提前报批,没有报批的项目,文物部门应一律拒绝接受拍摄……一切拍摄活动必须由文物管理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或保管人员在场指导、监督和操作,对违反有关规定危及文物安全或者擅自超过批准内容拍摄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拍摄活动,并及时报告上级审批机关……易损易坏的珍贵文物(包括书画、丝织品、壁画、漆木器等)原则上不得拍摄,而由文物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或照片。特殊需要拍摄的,经过审批应一律使用冷光灯。”然而,记者浏览诸多纸质媒体发表的消息,看到很多游客在拍摄文物时受阻,引发的不满情绪以及文物管理者在监管出现难度时,出现的“无奈情绪”。

  中国摄影艺术研究会的童先生亮出一个观点:“从前,游人在景区,经常会遇到挎着相机,尽量满足游人拍摄需求的景区服务人员。在展放一些珍贵文物的殿阁前,会有专业人员拍摄的、以珍稀文物作题材的‘文物摄影明信片’,让有些既想得到文物图片又不能到室内拍摄的游客平衡心态。譬如,有的人想在珍贵文物前留影,专业摄影者会根据距离、角度,照明程度选择既保护文物,又能满足游客的办法。童先生希望,这类‘贴近化服务’应尽快恢复并进一步完善。”

  ●记者手记

  保护与拍照,并不对立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记者冯新生

  很多人到一处胜景游览时,总觉得难得来此一趟,很想留个“念想”。其实,在遵守景区“游戏规则”基础上生发这个想法也不算过分。只是,有人在壁上题写“到此一游”暴露出文化素质低下,遭人唾弃;有人巧遇珍贵历史文物,包括知名碑刻、古人字画、珍奇家具,书案清供,想留一些图片作为“不虚此行”的依据,于是,在“禁止拍照”的警示下非要“强闪文物”。由此,本来富含文化色彩的一段游程,便增添了些粗俗感。

  无论是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还是10多年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所提示的内容都包括旅游者要遵守相关法规,文明游园。因为,珍贵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某些人一时冲动导致文物受损,实在对不住列祖列宗。

  就文物拍照与保护问题而言,在很多场景下未必对立,只要拥有足够的摄影知识,很多问题似乎可以“曲径通幽”。譬如,在文化创意日益发达、高科技产品日新月异的今天,既能有效保护好文物,又让喜爱旅游、摄影的人们实实在在地“过把瘾”,也并非是一件很矛盾的事。一些“摄影圈儿”的旅游爱好者告诉笔者,有时,他们想获得某些景区珍贵的文物图片,先是与“数字化景区”负责人协商,精心截取“数字化景区显现的一些场景,通过多种成像连同剪裁修补技艺,使之成为清晰、完整的文物特写图片。而后,署上自己名字与景区相关人士名字,展示在影展或其他文化活动场面上,在宣传景区文化特色的同时,也让众多观览者了解到自己的创意作品,一旦征得景区方面的同意,便可把图片永久地珍藏。

  一位在文物局工作的摄影家通过无数次实践得出了结论:拍照室内的珍贵文物,未必非要用闪光灯。譬如,由于博物馆、纪念馆里的光线大多是顶灯和角灯组成的光线照明,摄影人只要围绕文物摆放的角度仔细观察,分清现场光线照明效果的最佳处,观察、确定文物本身有无主光和辅助光,尽量避开背景后面杂乱的画面,选择最佳合理位置拍照,就有可能取得理想效果。操作时,切忌注重光圈、速度和感光度的调节使用,在相机感光指数已达到极限曝光的时候,尽量选择离光源较近的地方抓拍。由此,获得的图片效果胜于用闪光灯取景。

  倘若拍照时,鉴于环境所需非用闪光灯不可,闪光灯上可加装柔光罩,闪光的方向最好不要直接面对被摄体(一般的闪光灯都有调节角度功能),这样被摄体的影像,会得到相对柔和自然的表现,也不会伤及文物。

  试想,拥有珍贵文物的景区,如果定期或不定期请资深摄影家为喜爱旅游也喜爱摄影的人们讲述拍摄文物的相关知识,设置文化展窗,供散客浏览,各地影协在组织采风活动时,专题研讨一下如何既能获取文物图片又使文物不会引发“过敏”的问题,相关媒体也在推介旅游文化时传播相关内容,景区文物遭遇“强闪”又很难禁止的纠结或许会消失,到景区摄影的人也许会心平气和。

  ●专家观点

  文物拍照面面观

  □柴晓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国家文物局于1991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文物影视、照片拍摄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是从保护文物的角度出发做出的6项规定。多年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参差不齐。因为,对于文物,国家文物局只从政策法规上进行宏观管理,具体的管理工作,是省、市文物单位在不违反国家统一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管理。就说禁止拍照这个问题吧,国家文物部门只在大范围做出规定,比如书画、丝织品、壁画、漆木器等文物,容易受光照褪色,造成损坏,原则上不得拍摄。但不可能具体规定到哪个文物景点能拍,哪个文物景点不能拍;哪一件文物能拍,哪一件不能拍。当然不用闪光灯,也许对文物不会造成损坏,但也不能说不用闪光灯就绝对可以拍。因为,有的文物景点存在特殊情况,关系到版权和资料方面问题。

  □吴世康 (中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教授)

  普通可见光波长是在400纳米至700纳米之间,低于400纳米的紫外线能量很大,容易被物体吸收,从而使物体变质;而高于700纳米的红外线能量小,不易被物体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丝绸等物质都是高分子结构,含有纤维素或蛋白质,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损坏;另外一些物质比如石头、铜铁、陶瓷等不容易受光的影响。通常而言,我们使用的闪光灯型号不一,波长长短不一,但大多是低于700纳米的可见光,或多或少对高分子结构的文物有损。因此,木质建筑、字画、丝绸制品、壁画等文物,应避免闪光灯直拍。

  □马继奋 (上海博物馆开放部主任)

  上海博物馆有的展厅做出禁止拍照的规定,主要原因4个方面。一是从版权方面考虑。因为有的临时展厅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另一方面,我们博物馆的陈列形式都是馆内工作人员自己设计的,大家付出了劳动。如果拍下照片,被别的单位、个人模仿,无疑损害了我们的相关权益;二是从文物保护的目的出发。字画、丝绸等文物很容易受闪光灯光波的破坏;三是从维护安全的目的出发。有人完整拍下展厅的方位、结构,一旦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条件,馆内文物安全会受到威胁;四是为了保证参观环境。有人为拍照会让别人挪一挪,让一让,特别是三脚架一支,需要时间,也会给别人带来不便。当然,大部分文物比如雕塑、青铜器、陶瓷、印章等不易受光照损坏的展品,都是允许拍照的。不许拍照的是个别文物,如果参观者不使用闪光灯,我们一般也不干涉。(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记者冯新生整理)


(责任编辑 :范源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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