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错峰旅游的好时机。近年来,一些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投资,非法吸收资金。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10月11日发出提醒,市民在计划出游的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以防上当受骗。
四种形式要防范
一是会员卡游。以办理会员卡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的投资受损。
二是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动消费者投资。
三是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例如,有旅行社销售旅游套餐产品,以“先交钱再旅游”的预付款经营模式,承诺消费者若在一条旅游路线结束后的6个月内选择不继续游玩,旅行社可高价回购剩余路线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行为。
四是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已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风险提示要记牢
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居民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靠性,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
警惕高额返利投资。“高额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市民不要被高收益迷惑。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更不要被“买保健品送旅游”“买保险送旅游”等噱头所迷惑,一定要确认旅游活动是否由旅行社组织,正规旅行社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好旅游合同,交纳费用要索要相应凭证并妥善保管,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售卖旅游预付卡,这类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市民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避免上当。
谨慎向个人账户缴纳出境游保证金。市民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时,应主动选择银行托管方式,保障资金安全。另外,要高度警惕旅游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要积极向金融监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反映、举报。旅行社超出正常营业范围从事的违法行为,将由相应的监管部门依职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