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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法院扫黑除恶诉讼案件清零 10人获刑

2020年06月05日 11:3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6月3日上午,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某文、郑某雄等10人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0人系恶势力犯罪,判处郑某文、郑某雄等10人十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人员家属等200余人旁听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0年起,被告人郑某文、郑某雄等10人以河砂为村集体的资源为由,采取拦车、阻拦施工、放钉扎车胎等手段,通过威胁、恐吓、殴打他人等方式,长期向在保城镇某村河段采砂的企业和个人收取所谓的“砂场承包金”“集体赞助费”、过路费、过节费。逐渐形成了以郑某文、郑某雄为纠集者,被告人郑某亮、郑某轮、郑某章、郑某桂、郑某良、郑某平、郑某、郑某参为成员的恶势力,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保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文、郑某雄等10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至2000元不等。

  自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打响以来,保亭法院严格按照省委、省高院、县委的决策部署,集中精锐,攻坚克难,从严从重从快,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不断推进扫黑除恶案件清零工作进度,现已完成扫黑除恶诉讼案件清零工作,下一步将瞄准扫黑除恶执行案件清零工作,靶向发力,打赢这场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役。(莫掬岚 文宏武)


(责任编辑 :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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