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大连的王女士和老伴报团游四川,在峨眉山上被猴子咬伤,在当地接种第一针狂犬疫苗后,由于当地导游安排问题,导致王女士没有及时接种第二针,直接影响了王女士此后的行程。6月11日,王女士接种完最后一针狂犬疫苗,她希望组团旅行社能给她一个说法,并将此事投诉到民意网。
游客:被猴子咬伤行程被耽误
今年5月11日,55岁的王女士和老伴以及3名朋友,乘坐飞机从大连出发,抵达成都,开始了7日四川游。王女士说,他们此前在大连新时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发区营业部报名参团,每人缴纳团费2280元。在顺利完成5月12日的行程后,王女士一行人于5月13日来到峨眉山参观。王女士说,山上散养的猴子多,个头大,挺吓人。在她正常游览时,突然一大一小两只猴子从背后扑向王女士,分别照着王女士的右胳膊和左腿咬了好几口,当时就出血了。
根据王女士回大连后拍的照片,记者看到,王女士的右胳膊和左腿上有多个紫红色伤痕。
“当时地接导游并不在身边,我们给她打电话,她带着我去峨眉山风景区急救站扎了第一针疫苗。”王女士说,根据其提供的病情证明,5针狂犬疫苗应该分别于5月13日、5月16日、5月20日、5月27日和6月10日接种。
由于在景区购买了保险,王女士在接种疫苗后,当即获得了160元赔偿。正当王女士犹豫是否应该立即结束行程时,当地导游告诉她,让她放心玩,16日落脚的地方可以打疫苗,于是王女士继续跟团,一行人前往九寨沟方向,“从峨眉山往九寨沟方向走,大概有10小时的车程,我就开始头痛呕吐,接种疫苗后胳膊疼得厉害。”王女士说,接下来的行程并不愉快。
5月16日,一行人来到川主寺镇,王女士才发现当地打的疫苗和她已经接种的疫苗不是一个类型的,所以就没有接种。17日一早,王女士和爱人又独自乘坐大巴,前往成都,当地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成都客运站接到老两口,将两人带到防疫机构接种疫苗。下午两人和其他游客在成都宽窄巷子集合,返回大连。
“16日发现找不到接种疫苗的地方,就没心情玩了,除了黄龙风景区没去外,5月17日应该游览的茂县古羌城也没去成。”王女士说,这两个景点门票钱大概350元左右,两人相当于白花了约700元。
旅行社:可以报销疫苗接种费用
王女士认为,由于旅行社安排不周,耽误其治疗和游玩。在成都,王女士夫妇拨打了当地旅游投诉电话,得到向组团社投诉的建议,回连后,王女士向旅行社提出几点要求:实际注射疫苗的费用大概为300元,超出160元保险赔偿部分,旅行社应报销;退还王女士及其爱人因打针所耽误的景点门票;以旅行社的名义,向其写一份承诺书,承诺如果因为耽误治疗导致后期出现其他健康问题,旅行社应该承担责任;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大连新时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发区营业部,一位管姓经理表示,当地导游和组团旅行社尽到了协助救助的义务,造成游客受伤的不是旅行社,因此无法赔偿游客精神损失,但可以为游客报销接种疫苗的费用,游客未去的景点门票退费问题也可以进一步探讨。
说法:第一时间主张权益很关键
外出旅游遭遇意外人身伤害该怎么办?大连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旅游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祁广泰表示,确认侵权或违约的责任人及其责任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游客对个人遭受的人身伤害没有责任,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主张自身权益是非常关键的,游客应该与景点方面、导游、领队、组团社联系,提出医药费、景点门票退费等问题,这样往往是比较容易解决的。
如果合理要求不被满足,旅游者要注意取得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但不能影响团队正常旅游行程,以免造成更大损失。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进行双方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王女士害怕由于耽误治疗而可能引起的后遗症,祁广泰认为,如果王女士确实需要旅行社承诺保障其后续健康问题,需要走正规程序,获得司法部门的判(裁)决书。
建议:游玩前应认真阅读游客须知
如何避免旅游中的意外伤害?本市一位导游建议,除了导游做好提醒义务外,游客游玩前应认真阅读景区游客须知,严格按照景区提示游览;如果发现旅游地区有传染病,如水痘、麻疹等,应立即转移或终止旅游;还要准备相应的药物,如抗过敏药、晕车药、止泻药、感冒药、止痛药、创可贴等。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黄凤桐
(责任编辑 :叶玮)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