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因生态保护、人鸟和谐共生,作为国际湿地生态恢复的样板,成为国际公认的“观鸟之都”。也是有了鸟儿的相伴,洞庭湖才有了万千植物信息的传播和生长,才有了无限的绿色生机,才有了人类得以安居乐业、延绵不竭的生态空间。
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洞庭湖丰富的鸟类资源,虽说是当地态环境良好的基础和保障,但鸟类聚集和增多,也对周边的农作物造成极大破坏。
据笔者了解,有关部门为化解这一矛盾,除了给予耕农一定的经济补偿,又积极主动开辟“人鸟佳园生态产业基地”,种植千亩小麦、水稻等鸟类喜食的农作物,吸引候鸟类不损坏农民的庄稼。这些举措,尽管取得了成效,但资金有限,土地有限,面对洞庭湖生态保护的资金缺口,其可持续发展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在大自然环境中,不仅鸟是人类的朋友,整个野生动物世界都堪称是人类的朋友。但近年野生动物保护与维护地方耕农利益,已成为一道具有挑战性的课题。耕农有耕农的道理:“我们不反对保护野生动物,可我们的生活也需要保护呀。”
如此看来,在野生动物保护与耕农利益之间,要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良方”,的确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对于解决矛盾的迫切性,有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提出,当务之急,是要由国家承担野生动物给农民造成的损害,进行适度赔偿。专家们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的规定。但需要指出的是,该法没有明确具体补偿标准、资金来源,这就让执法的地方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前不久,承德滦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乡长就表示,不少村民曾就野猪毁坏农田、狼群吃家畜补偿的事找过他,他能够理解庄稼对于一个农村家庭的重要性,但因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案,财政上也没有这笔专用资金,所以问题至今无法解决。
近来得知,有些地方即将推出“由于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破坏的地方补偿标准补充条例”,不失为一条喜讯。如若这些条款得到执行,当地野生动物与农民利益的矛盾,也许会得到一定的缓解。
话说两头,洞庭湖的几十万只鸟与其他野生动物相比,与耕农同样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并且鸟对农作物的破坏力,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在笔者看来,尽管当地建立起近千亩的鸟类觅食区,或进一步出台经济补偿具体办法,但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庞大的资金支出,对彻底解决这一矛盾,仍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同时,也缺乏解决这一矛盾长远的可持续性资金支撑。
近年,洞庭湖开发了观鸟节,准备大力发展旅游业,并为转移洞庭湖渔民就业,计划在洞庭湖畔投资建设一个拥有1000多亩地的旅游休闲度假村,把生态农业旅游与洞庭湖观鸟旅游结合起来。笔者以为,这一举措,有助于化解洞庭湖鸟类保护与农民利益的矛盾。大力发展旅游,创新发展洞庭湖多项旅游产品,既能延伸洞庭湖生态保护的产业链,又为彻底解决人鸟争食矛盾,化解“两难”(资金与土地资源)增加上岸渔民再就业,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
近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物种项目主任范志勇对媒体公开表示:“中国的自然保护区建设正在减速,每年途经或在中国繁殖、越冬的候鸟正受到栖息地侵占和破坏的严重威胁。中国东部地区大规模的围湖造田和占用沿海滩涂,使得供候鸟停歇觅食的湿地大量消失。自50年代以来,中国的湿地已经消失了50%。”如何让人类的朋友——鸟,得到切实保护,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是不容置疑的。耿乙二
(责任编辑 :史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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