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旅游局质监所提醒
产生旅游纠纷要在90天内投诉
3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旅游局质监所获悉,去年沈阳市旅游局共受理有效投诉24起,其中14起为境内游投诉,占总数的58%,出境游投诉为10起。
据质监所所长郭艳凤说:“所有的投诉都是针对旅行社的,投诉问题最为集中的游览地区是华东、云南、青岛、海南、厦门。出境游投诉地区集中在泰国、新马泰。投诉反映的问题包括地接社擅自增加购物店次数、压缩游览时间、遗漏景点、地接导游服务质量差、降低服务标准等。建议消费者在到这些地区旅游时,与旅行社细致签订合同。”
为了避免消费者出行遇到麻烦,沈阳市旅游局质监所的工作人员建议大家在出行前应做好准备。
首先,消费者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即要验证该社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还要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出境游、赴台游等线路都要求旅行社有专门的资质证书。
其次,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慎选“网购”旅游产品。要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行为,更要注意“旅游优惠券”陷阱。如果是网购旅游产品也必须签署电子合同,以免遇到欺诈。
建议消费者在签署合同的同时,将《旅游行程单》或《出团通知》作为附件。在行程单中应明确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以及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在结束旅行后,根据合同每多进一个购物店可以要求旅行社进行全款10%的赔偿。当居住的酒店和团餐与合同不符时,可以要求旅行社补回差价。对于导游的服务不满意,也可以向旅行社索要总团款5%的赔偿。
郭艳凤还建议消费者,出游时要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险种、金额都是自愿选择的。在购物时,要慎重,应留发票等证据,如遇质量问题,旅行社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需要投诉,要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超过时效的请求将不被受理。
(责任编辑 :燕寒寒)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