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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依法拆除一处面积为594.09平方米违法建筑

2020年06月22日 13:4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与资源规划局和三道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三道居十三队罗某礼、罗某勉、蔡某坚、罗某的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面积为594.09平方米。

  据了解,罗某礼、罗某勉、蔡某坚、罗某四人未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在三道居十三队112号三道善农药店后侧擅自兴建一栋建筑面积为594.09平方米的三层楼房。2019年1月15日和11月22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催告》,并责令其收到《决定书》和《催告》之日起3日内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但罗某礼、罗某勉、蔡某坚、罗某四人至今仍未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保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建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落实“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吉 薇 文宏武)


(责任编辑 :秦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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