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天气原因,4月5日出发的歌诗达邮轮“维多利亚号”原定的“济州+仁川/首尔”团队游线路不仅延迟了7个小时出发,还临时取消了济州港停靠的行程,再加上海上风浪造成部分游客晕船,“维多利亚号”邮轮抵沪后,200多名游客拒绝下船,向邮轮公司及旅行社“讨说法”。
组团方退还部分费用
昨天,该邮轮组团方携程旅游就具体退赔方案给出说法,由于天气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行程更改,携程针对提前购买济州岸上游产品的客人,给予每位游客300元人民币的游览费用补偿,购买过旅行保险的客人,还可以根据保险品种和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延误损失;同时,船方也退还每位游客193元人民币的港务费作为赔偿。
携程旅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4月5日那天,由于天气原因,港务局封闭了航道,邮轮行驶半小时后被迫返回。当晚11点45分左右,大雾天气有所缓和,邮轮在得到港务局通知后重新起航。
起航时间延迟后,有游客要求将整个行程顺延7小时,对此,携程旅游解释说,考虑到港口停靠问题(每个港口都有其规定的停靠时间和要求),邮轮航次是首尾相连的,所以如果顺延7个小时再返沪,将会导致后续的航次都不能准时出发。不过,目前这些来自旅行社的解释并未能让所有游客感到满意,一些游客表示将继续维权。
“霸船维权”待商榷
事发后部分游客“霸船维权”的做法连带造成后续2000多名游客不能如期登上邮轮,“霸船”游客的想法是“不留在船上,很可能最后无法实现维权”,但这种做法有待商榷。
有业内律师指出,在海上,因为不可预知原因导致邮轮延误、颠簸、不能靠港等,符合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的规定,合同各方互不存在违约责任。同时,海上航行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根据国际海洋法、海事规则等,船长有权力根据客观情况做出靠港或不靠港的决定,邮轮公司、旅行社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这也是目前国际邮轮产业通行的做法,如果确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邮轮不能靠港,邮轮企业、旅行社企业并无法定的强制赔偿义务。
上述律师表示,此次事件中,个别游客为寻求补偿采取滞留邮轮的做法,可能造成邮轮长时期滞港,后批游客不能正常上船的后果。国际上解决此类问题主要依靠保险产品,游客购买相应保险,发生此类事件时,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游客有相应救济,各方均依规则办理。
游客想法与事实存在差异
事实上,类似案例并非首次发生。目前,邮轮旅游刚在国内兴起,不少游客的想法与国际邮轮旅游实质服务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双方容易由于认识上的差异而引发种种纠纷。
旅游业内人士称,在国外,游客在邮轮旅游旅程中大部分时间都会享受邮轮内的各种设施与服务,地面参观只占其中小部分,一些游客还会选择只呆在邮轮上。而国内部分游客目前依然把邮轮当做一种交通工具看待,更看重出境后的上岸游览,因此一旦取消这部分的行程,会产生很大的不满情绪。值得一提的是,现在不少国内旅行社和邮轮公司为了抢客源,不断以“买一送一”甚至“买二送一”等方式揽客,导致了部分邮轮游产品低价低质,而绝大多数的岸上游产品是由邮轮公司直接卖给旅行社的,控制权在邮轮公司手里,这些都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相关律师建议,邮轮公司、旅行社应当加强对游客的提示和告知,使游客对邮轮旅游可能产生的风险有正确的认识。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使游客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另外,从学习国际经验角度来说,要加强保险产品的设计、推广,通过完善的保险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记者 唐玮婕)
(责任编辑 :燕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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